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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7章 加俸涨禄

第437章 加俸涨禄 (第1/2页)

陈建提议‘通过献祭来杀人立威’,刘胜自是不无不允。
  
  但反贪反腐,从来都不是上位者上下嘴皮子一碰,就可以得到彻底解决的简单问题。
  
  ——要知道后世,连小学生抄作业这样的小事,都是屡禁不绝的死结;
  
 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官员贪污腐败的问题,和从根源上杜绝学生抄作业一样:堵,不如疏。
  
  简而言之,与其强硬的下令‘不许抄作业!’‘不许贪污腐败!’,不如静下心去好好想想:究竟是什么原因,导致学生宁愿抄也不愿意自己做作业、官员宁愿贪污腐败,也不愿意老实做人、本分做事。
  
  归根结底,其实也很简单:某几个学生抄作业,老师可以将其归类为‘学习能力差导致学习水平不足,在无力独自完成作业的客观条件趋势下,无奈只能通过另辟蹊径的方式完成作业任务’。
  
  官员贪污腐败也一样:某几个官员贪污腐败,除去人性的贪念不说,更大的可能性,是官员固有的俸禄已经无法满足官员的日常生活需求,迫于生存压力无奈伸手。
  
  有一句话,陈建说到了点子上。
  
  ——太祖高皇帝年间至今,官员的俸禄雷打不动,粮价却随着世道愈发太平,而从开国初的数以千钱每石,降到了如今的五十钱每石。
  
  坊间也已经传出消息:当今天子胜已经在计划将关中的粮价,进一步下降到四十五钱每石的上限。
  
  按照这个趋势,粮价跌破四十钱,乃至三十钱,只怕也不过是十几二十年后的事。
  
  那么,通过一道极为简单的算术题,我们就可以明白陈建所提到的问题,究竟有多么严重。
  
  以丞相为例;
  
  作为礼绝百僚,群臣避道的百官之首,丞相食禄万石,实际俸禄则为四千石;
  
  按照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‘官员俸禄,半钱半俸’的规定,便是两千石粟米,以及与两千石粮食价值匹配的铜钱。
  
  而在开国之初,汉家米石八千钱,单是丞相的俸禄,便是两千石每石价值八千钱的粟米,外加可以买到二千石粟米的铜钱,即一千六百万钱。
  
  铜钱一千六百万,外加价值一千六百万钱的二千石粟米,当时的丞相即便是不靠彻侯封国的食邑产出,也能通过年薪完成‘累富巨万’的成就。
  
  从现实角度而言,二千石粟米,绝对够丞相府一家,乃至于旁支别脉、故旧部众,乃至家仆属从的日常消耗需求;
  
  剩下的铜钱一千六百万,也足以让丞相得到和地位相匹配的财富——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财富。
  
  现在呢?
  
  米石五十钱,还是那个丞相,还是秩禄万石、实俸四千石,其年收入较之开国之初,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  
  ——二千石粮食,如今作价不过十万钱!
  
  比起开国时的一千六百万钱,可谓是零头的零头都算不上!
  
  就算粮食依旧可以用来养活家人、仆从等,得到的铜钱,也已经只剩下每年十万钱。
  
  十万钱,是个什么概念?
  
  用太宗孝文皇帝的说法,十万钱,便是一户中产之家的全部家赀;
  
  用农户百姓的话来说,十万钱,可以在长安附近买上三五亩田,为子孙置备下一份祖产,亦或是在关中偏远一些的地方购买十几二十亩田,让某一个儿子从此拥有立身之本。
  
  但对丞相来说,十万钱真的多吗?
  
  长安城内的纨绔二代们只想说:十万钱,不过十金而已,别说买匹良驹了,连个像样的奴仆都买不到!
  
  过去这些年,‘当官的不指望俸禄过活’,也早已经成为了朝堂内外的共识。
  
  ——有彻侯封国的,那就靠封国产出的租税嘛~
  
  哪怕只是个千户食邑的小彻侯,每年也能有上万石粮食的租税收入,足足是丞相的二点五倍!
  
  若是有个几千户,甚至大几千上万户食邑,那就更是完全不用在意自己的俸禄,有没有被天子巧立名目的罚掉了。
  
  食邑千户的侯爵,已经很小了~
  
  这等级别的侯爵,除非是个人能力确实出色,如太宗皇帝年间的北平侯张苍那样,否则,就不能染指公卿之位!
  
  二千石的官职都捞不到,封国租税却是丞相俸禄的二点五倍,这怎么说?
  
  至于丞相,那更是动辄三五千户的大侯爵,封国租税往往是俸禄的十倍不止;
  
  作为丞相,又有谁会在乎那二千石粟米、十万枚铜钱?
  
  明白此件种种,再来看陈建指出的这个弊病,便会一目了然了。
  
  ——汉家的丞相,只有一个······
  
  在太尉不常设,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的情况下,丞相是普天之下,唯一一个达到‘食禄万石,实俸四千石’级别的高官。
  
  仅此一例,绝对找不出第二人!
  
  那那些不是丞相的人怎么办?
  
  御史大夫和九卿在内的中二千石,实际年俸禄二千一百六十石,到手粮食一千零八十石、铜钱五万四千钱;
  
  诸侯王相、后宫姬嫔为主体的真二千石,实际年俸禄一千八百石,到手粮食九百石、铜钱四万五千钱;
  
  郡太守为代表的二千石,实际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,到手粮食七百二十石,铜钱三万六千钱;
  
  郡都尉、中郎将、光禄大夫在内的比二千石,实际年俸一千二百石,到手粮食六百石,铜钱三万钱。
  
  再到底下千石、六百石的县令,以及四百石、二百石的长吏,乃至百石小吏、百石以下的‘无秩’编外人员······
  
  ——不是每个人,都能像丞相那样,拥有四千石每年的实俸;
  
  甚至就连‘千石以上’这道坎,都可以刷下去汉家官僚群体当中的九成九。
  
  这些人怎么办?
  
  没有动辄一千多石二千石的实际俸禄,更没有上千户乃至数千户的彻侯封国食邑,只能靠百十来石粟米、三五千钱铜钱过活的小官儿——官僚群体当中的‘大多数’们,又能怎么办?
  
  在县衙,好歹是个二百石的官职,独自掌管县衙的某个独立部门,怎么都算是个体面人;
  
  结果年俸粟米才一百石,甚至都不够养活一家五口的肚子!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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