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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7章 藩王与藩王间的基尼系数

第557章 藩王与藩王间的基尼系数 (第1/2页)

提起藩王禄米与地方财政这个问题,那真是有的说。
  
  藩王禄米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从朱元璋时就开始困扰朝廷。
  
  洪武九年,朱元璋给亲王的岁禄是5万石,钞两万五千贯,此外还有锦、绵、冬夏布匹、盐和茶等。
  
  这个时期,亲王的职责和权力远远大过永乐以后。因为朱棣造反,所以绝不能以永乐以后的藩王处境去想象洪武年间。
  
  实际上,在明朝当王爷,不同历史时期、同一时期不同的人那真是完全不一样。
  
  洪武年间,有九大塞王之说,便是因为朱元璋将各个儿子分封于边镇,拱卫中央。
  
  九大塞王之中,比较厉害的像是老二秦王(西安)、老三晋王(太原)、老四朱棣(北平)、老十三代王(大同),以及最近那个造反的安化王的祖宗,老十六庆王(宁夏)。
  
  因为朱元璋是开国的皇帝,第一代人少,而且他能管得住这帮龙子龙孙。所以他敢于赋予藩王更多的职责,让他们承担一些事务,为朝廷做做贡献,做事多拿钱多,还能将就理解。
  
  另外一方面,人少,每人5万石对于朝廷来说也不是个事。
  
  然而这个当时看起来还算过得去的政策,很快就演变成了一种负担。
  
  从朱元璋时代就开始的负担。
  
  首先要给出一个总概念:朱元璋坐天下三十一年,最初有24个王爷,1个郡王,至他驾崩时,各类爵位的宗室成员有58个。
  
  所以在他生前,就已经感受到这个增长有些不对劲了。
  
  洪武二十年九月,朱元璋下诏:亲王府岁给米五万石,其茶、盐、布、絮等物悉罢勿给。
  
  到了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,朱元璋又认为现在‘子孙众盛’,而且天下军民开支较往年倍增,所以他下旨:量减各王岁给,以资军国之用。
  
  具体来说,原先亲王的五万石禄米减为一万石,郡王由六千石降为二千石,后面的镇国将军一千石,辅国将军八百石……等等,像什么奉国中尉,按道理讲,他也是朱元璋的子孙,但管不了了,一年二百石,打发了事。
  
  这次‘降薪’还有一个特别的规定,就是郡王嫡长子,承袭郡王者‘岁赐比始封郡王减半支给’,就是说你不是原装的郡王,那就只有一千石。
  
  如果仅仅是这样,似乎也还不错。
  
  嘿嘿,哪里那么容易。
  
  洪武二十八年的这次‘降薪’,是明发旨意,那么就给吧?
  
  当时的户部尚书名为郁新,他上奏皇帝,说:亲王岁米既有定议,请令有司如数给之。
  
  朱元璋一想,有些地方还是贫穷的,不能如数给啊!
  
  所以下令晋王、燕王、楚王、蜀王、湘王,如数给与。代王、肃王、辽王、庆王各府民少赋薄,岁且给五百石。只有一个嗣秦王,因为他年纪小,不能饿着,所以下令‘有司月进’。
  
  你看,老朱皇帝再残暴,他对老百姓还是好的,他知道各地情况不一样。
  
  所以也有人认为,明朝宗藩消耗禄米不大,你瞧嘛写在旨意上是一万石,但根本没给齐,于是得意洋洋认为旁人史学功底不深,没有仔细研究。
  
  可这种逻辑本身就有问题——如果确实消耗不大,那为啥不给齐呢?
  
  实际上,朱元璋带头搞得‘拖欠工资’行为,使得自他以后各朝宗藩的禄米都有较为严重的拖欠现象。
  
  从宣德到比较护短的弘治,再到出身宗藩的嘉靖,他们全都拖欠宗藩禄米。
  
  道理很简单,给不起。
  
  洪武年间有58个宗室成员,到永乐年间即增长为127个,80年后,正德年间的宗室成员数量为2980个。
  
  为啥能精确到个位数,因为这2980人都是有记载的。
  
  到嘉靖后期,宗室成员数量增长为3万,到万历年间,《明神宗实录》记载,万历三十三年,玉牒宗支共计一十五万七千余位。
  
  听起来比较惊人,只看一个具体事例便明白了,弘治五年,陕西巡抚抚杨澄禀报:山西庆成郡王至今年8月,已生育子女94名。
  
  到了正德年间,庆成王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生了多少人,甚至要上奏朝廷请求就自己这一家进行人口普查。
  
  这种数量,怎么可能发得了足额的禄米?
  
  然而这种欠饷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宗室犯罪问题。
  
  所以在正史之中,翻开有关宗藩的记录,经常就是越级上奏、赴京请乞,哪怕皇明祖训已经明文规定,不许王府直接上奏朝廷。
  
  再有就是擅改本折,勒索纳户。因为禄米是三分本色,七分折色。朝廷是严禁各王府擅自改定本色、折色的兑换比例的,但王府才不管这些,他们要么谎称米质低劣,乘机盘剥百姓,要么不遵官方定价折算,且往往会高出市价三、四倍。
  
  更绝的是,有的王府不愿意要本色,更愿意要折色(也就是银子),所以强令百姓将本色折银。银子毕竟方便一些,可以当作‘酒食燕游之费’、‘赌博淫荡之资’,有的宗室刚刚领到岁禄,转眼间就能‘俱归债主’。
  
 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抢劫,所以有王府的地方,百姓往往是苦不堪言。
  
  而且不仅是百姓,宗室禄米拖欠也直接激化了藩王与地方政府的矛盾。一些宗藩开始冲击地方衙门,凌逼府臣,甚至冲进衙门里进行集体抢夺。
  
  正德九年,沈府辅国将军朱勋沤、朱勋澧就曾‘率众入仓挞官吏’。
  
  嘉靖三十七年,代府广宁等王府宗室因索禄米不遂,于是围攻布政使衙门,并打伤左布政使。
  
  嘉靖四十一年,韩府众宗室也是以索禄米不遂,殴伤平凉知府。这件事闹得极大,嘉靖皇帝下令惩治首恶,要韩王把本宗犯罪之人抓起来,结果韩府宗人多有不服,公然驱赶押送人员,然后攻击平凉府衙。
  
  这些史实都可以表明,
  
  明代藩王在地方基本是无恶不作,啸聚官府,凌辱地方官员,抢掠百姓,造成百姓惊惧不安,甚至攻击府衙这些事情已经让社会不再‘四方安定’,成为动乱的因子。
  
  而这一切的根源,就在于宗藩已经成为财富的奴隶,自从宣德以后的大部分宗藩问题都是因为银子。
  
  但是,确实也有过的好的藩王,比如弘治对待自己的兄弟就特别的好,动辄就是一万盐引、三百顷土地这种赏赐。
  
  总得来说,和皇帝关系越近、越受皇帝宠爱的藩王,日子就过得很好,像万历皇帝赏赐福王的财富那也是个天文数字。
  
  所以藩王和藩王之间的贫富差距非常巨大,这是个基本事实。
  
  言归正传,湖广承宣布政使司,其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湖北湖南一带。
  
  别的省份,藩王一个两个就已经是大祸害,湖广藩王还尤为集中,是明代分封建藩最多的一个省份。
  
  洪武三年,朱元璋第五子楚王朱祯是最早受封湖广的藩王;
  
  此后还有辽王朱植封荆州;
  
  岷王朱楩封武岗州;
  
  襄王朱瞻墡初封长沙,后移襄阳;
  
  荆王朱瞻堈初封江西建昌,正统十年徙封到湖广蕲州;
  
  吉王朱见浚封长沙府长沙县;
  
  兴王朱祐杬封湖北安陆;
  
  寿王朱祐榰就藩德安;
  
  雍王朱祐枟弘治十二年就藩衡州,这家伙辟山移土建造雍王府,形成了一条繁华街巷,还好在正德二年死了,且没有子嗣,朱厚照直接除了藩。
  
  上面只是亲王,实际上还有一些郡王之类的,比如华阳郡王,他是第一代蜀王的次子,按照降级袭爵的规矩,他就在澧州当了郡王。
  
  再往下什么镇国将军,实在没有办法细数。
  
  所以湖广王府、官府所占有的官田比例极高,成化年间,就有荆襄流民起义,一直到明末结束,明朝始终未能妥善处理好荆襄流民问题。
  
  其中一个因素,就是明朝处理藩王问题就是隔靴搔痒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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