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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诬蔑被告,犯下欺君之罪

第174章 诬蔑被告,犯下欺君之罪 (第1/2页)

姚皇后听完这个案子,想了想,发表了自己的想法:
  
  “皇上,这样的案子,是不是得功过相抵?既要奖励那人救死扶伤,又要惩罚他的偷窃行为?”
  
  花木兰只会打仗,不懂民政和法律,于是静静地倾听。
  
  阿翎说:“这案子真让人头疼,总不能先奖励完,再把他以偷窃罪关起来吧。”
  
  李师师说:“这案子不好判,估计经过层层上报,全国的老百姓都知道这事了,都竖着脖子等着皇上裁决此案呢。”
  
  ……
  
  大理寺。
  
  皇帝公开审理了此案。
  
  像皇帝这类日理万机的人,是不可能关注朝廷运转的每一个细节的。
  
  他能亲自主审此案,足以说明他对这个案子是何等的重视。
  
  也能从侧面说明这个新皇帝,是有多关注国计民生。
  
  只要和老百姓有关的事,在他眼里,就没有小事。
  
  罪人跪在堂下,戴着大枷。
  
  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被抓,更没想到自己这事竟然会惊动皇帝。
  
  他非常害怕:万一皇上杀我立威怎么办?
  
  心里不停的懊悔,坏了,这回我可是成了示众材料了。皇帝可以借我的脑袋,警告天底下所有偷东西的人……皇上再怎么勤政爱民,恐怕也不会饶我……唉……
  
  他心头乱撞,心乱如麻,不敢看台上那帮大人,更不敢看皇帝。于是低着头,从后面看,就跟没脑袋的似的。
  
  很多人也在窃窃私语:“看哪,这家伙这回脑袋保不住了,都惊动皇帝了。”
  
  听着这些话,他更害怕了,脸色煞白,连哭的勇气都吓没了。
  
  原告见皇帝如此重视这事,心里有预期,觉得自己能胜。
  
  他们父子二人早就合谋多次了。
  
  就说是这薛某把老人撞倒的,然后才送到郎中那里。
  
  这样一来,郎中给老人救命的那六两银子,也可以让这薛某来出。
  
  这回的诉状,写的比以往都狠。
  
  “薛某撞了小人的父亲,把老人送到郎中那里,又起了贼心,偷了他身上的所有银两……后被本县捕头寻回,又将薛某缉拿归案……现在小人请求皇上根据《大离律》以偷窃罪,判处薛某五年刑期,刺配三千里。并赔偿小人老父的医药费六两银子。”
  
  他们父子对望一眼,一脸得意。
  
  他这起诉状,写的特别长,念了好久。
  
  案子这么简单,他们却放了一堆废屁,猛夸大离朝皇帝圣明,官员清廉,以为这样一来,就可以让他们判决自己一方胜诉。
  
  人一狂,一贪,就要坏事。
  
  一得意忘形,就容易翻船。
  
  他只听说过守夜人锄强扶弱,行侠仗义,却不知道守夜人的情报网有多先进。
  
  被告薛某据理力争:“皇上明鉴!小人临时起意,偷老人身上的钱是真,但老人真不是小人撞的!小人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!”
  
  老子的儿子名叫江大德。
  
  他老爹给他起名时,想起人家起名都遵循缺啥补啥的原则,比如缺水就补水,缺金就补金。
  
  于是给他起了这名,希望他大有道德。
  
  但他自己就是个缺德货,把儿子也教育的相当缺德。
  
  看来这名字算是白取了。
  
  儿子恶毒,老爹更恶毒,他扬了扬花白胡子,说的那话,比唱的还好听:
  
  “老朽活到这把年纪,平生没做到一件亏心事!老朽敢对着洛水发誓!就是他撞的!如果不是他撞的,他为什么心虚,要把小老儿送到郎中那里医治?小老儿父子所说的话,没有半分虚假!若有半个字是假的,我们父子天打五雷轰!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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