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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孝心

第二十四章孝心 (第2/2页)

朱谊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一时间先去了思考。
  
  种田这玩意,果然没有战争掠夺来的快。
  
  男人都是喜欢战争的。
  
  齐王风风火火回到王府。
  
  “爷,怎么了?”
  
  齐王妃一身澹黄色的襦裙,优雅大方,头上的步摇摇摆,略施粉黛,脸蛋越发精致。
  
  “收拾下东西,咱们三天后去齐国。”齐王粗声道。
  
  “儿子怎么办?”齐王妃眉头轻蹙:“你还有几个妃嫔都怀孕了,这要是颠簸了,该如何?”
  
  齐王一愣,心情勐然的平静下来。
  
  他瘫坐在椅子上,勐得吸气,看着王妃的端庄面容,道:“你们留在京城。”
  
  “我得尽快去齐国了。”
  
  “可是父皇交代了什么大事?”
  
  “确实是大事。”齐王平静道:“关乎齐国未来,以及你儿子屁股下的王座究竟是铁做的还是金做的。”
  
  提及儿子,齐王妃神色一正:“既然如此紧要,又是父皇亲自教待,殿下应当认真对待。”
  
  “我知道,你下去吧!”
  
  抱着儿子亲昵了一会儿,齐王平复了心情。
  
  随即,他又安排人去通知那些王府文臣武将。
  
  虽然他将大部分的王府臣子派去了齐国,但像是长史、王傅一类的官员,则留在京城,负责管理王府。
  
  朝堂往来,政治分析,乃至于自己经营的商会等,都需要人帮忙。
  
  不过,齐王坐了没一会儿,还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私臣,反而等到了越王。
  
  排名老五的越王。
  
  “二哥——”
  
  似乎经过一场海上航行,越王的皮肤已然粗糙了些,也黑了,但继承自皇帝和母妃的良好基因,让他依旧保持着俊脸。
  
  当然,稚嫩的脸庞,此时已经成熟。
  
  “回来了?”齐王忙站起身,略带欢喜道:“去了一趟海外,感觉如何?”
  
  “瞧瞧你,壮实了,不错。”
  
  “我那越国,其实也不错。”
  
  越王露出一丝轻松,他叹道:“我先是去了朝鲜永宗岛走了一遭,然后又去了对马岛,日本的江户城可是好地方,几十万人聚集,繁华的很……”
  
  “不过,值得庆幸的是,虾夷地有一座日本人弄的小城,倒是让我有了容身之地,不至于风餐露宿……”
  
  “那便好。”齐王感慨道:“你那里距离朝鲜和日本都近,招募百姓方便,到时候不消几年功夫,就能真正的成一国了。”
  
  很显然,相较于齐国,越王的环境太好了。
  
  北边是黑龙江,西边是朝鲜,南边是日本,无论是人口还是贸易,都能起来。
  
  而齐国,旁边的吕宋就是个人口缺乏的地方,粮食还不能自给,关键距离还挺远的。
  
  “二哥,听说你的齐国发展的很不错,我那越国正应该向您好好学习。”
  
  越王诚恳道:“我还年轻,不如您的经验多,只能向您请求治国了。”
  
  “哪里的话。”齐王忙道:“你我都是兄弟,说这些就见外了。”
  
  齐王站起身,浑身充满了认真,他对着越王道:“建国,最要紧的就是要会用人,用对了人就胜过一切。”
  
  越王哑然。
  
  ……
  
  此时,在西北,布哈拉汗国。
  
  布哈拉城。
  
  此时的布哈拉汗国,由阿斯特拉罕王朝统治,建立者为乌兹别克人,如今已有六十余年。
  
  第五代大汗阿布都拉.阿齐兹,统治时间达二十年,虽然算不得什么雄才大略,但也是循规蹈矩。
  
  布哈拉虽然比不上撒马尔罕城,但也是河中地区的大城,其位于泽拉夫尚河三角洲畔,沙赫库德运河穿城而过,建城时间超过了一千七百年。
  
  其城墙周长二十四里,116座敌楼和11座两侧带有塔楼的城门,护卫着整个城市。
  
  雅克宫城。
  
  “我的臣民们,明人可耻地偷袭了浩罕地区,如今又不宣而战,用可耻的手段拿下了撒马尔罕城,这对于汗国来说,是最大的耻辱。”
  
  阿布都拉汗咬牙切齿地说着,举起了自己的右手,不断地挥舞着:“这对于成吉思汗的子孙来说,是侮辱。”
  
  “在草原上,只有让恶狼付出血的代价,才能保护自己的牛羊,而明人,就是这头恶狼——”
  
  乌兹别克人来源自金帐汗国的乌孜别克汗,后来融合了大量的楚河流域的部落,形成了乌兹别克人。
  
  高鼻梁,凹眼睛,白皮肤,显然已经与蒙古人种相差甚远,甚至不及帖木儿帝国。
  
  但此时说起成吉思汗,那是满脸板正,光荣万丈。
  
  虽然样貌、信仰、语言与成吉思汗相差十万八千里,但他却是金帐汗王库楚克·马哈麻的后裔,纯正的黄金家族血统。
  
  阿布都拉大汗一声令下,早就预备多时的布哈拉大军,就大踏步地离开了布哈拉城,向着一百里外的明军杀去。
  
  其兵马足足有六万之巨,多为骑兵。
  
  百里外,数万明军在此驻扎,似乎就是在等待布哈拉汗国。
  
  而实质上,这三万明军中,含明量只有一半,另外一半则是附庸军,招收操练的浩罕人。
  
  得益于商人的传信,李定国在夺下撒马尔罕城后,对于布哈拉汗国了解颇深。
  
  尤其是布哈拉城,更是难得的雄城。
  
  如此情况下,将鱼儿吊出巢穴,进行一场野战,是最适合不过的了。
  
  “将军,斥候来报,布哈拉汗亲自带领大军,已然出城,明日即可抵达此地。”
  
  贾代化单膝跪下,述说着消息。
  
  “我知道了。”李定国满脸风霜,神情坚毅:“我也得到消息,布哈拉大军有六万之多,其中重骑兵五千,轻骑兵一万,余者都是一些步卒和游散的部落大军不足为惧。”
  
  “重骑兵——”贾代化神情一禀,眯着眼睛道:“末将虽然才学疏浅,但也知道重骑兵笨重难行……”
  
  “那就砍马腿。”李定国摆摆手道:“训练那些浩罕人为步卒,不就是让他们砍马腿的吗?”
  
  “不,浩罕人怕是挡不住。”
  
  “咱们还是得老方法,让火枪手围成方阵,前面放拒马,后面再摆放火炮,我就不相信他们敢直接冲击方阵。”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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