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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7章 洗白文的反派(十四)

第767章 洗白文的反派(十四) (第2/2页)

郑棋这个男主,彻底失去了主角光环,沦为了郑读光芒下的小炮灰!
  
  何甜甜:……
  
  第一个剧本是原著,第二个剧本就是书友兼新作者写的同人文。
  
  没办法,有一段时间,洗白文非常盛行。
  
  还衍生出了一种专门为人渣、为极品洗白的快穿文。
  
  比如某个蠢作者写的《攻略极品》,啧啧,不管怎样的极品都被洗得干干净净!
  
  似郑读这样的人设,就是洗白文的代表之一。
  
  洗白什么的,何甜甜自己不喜欢,却也不会反对。
  
  但,为了洗白,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踩在脚底下,似乎就有些不妥了吧。
  
  诚然,愚孝、扶弟如郑渔,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极品。
  
  但他没有伤害郑读啊,郑读反倒是最大的受益者。
  
  可他为了洗白,还是把郑渔弄成了反派,这就非常不厚道了!
  
  至于原男主郑棋,何甜甜也没有太多的同情。
  
 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郑棋和郑读是相似的,他们都是利用先知先觉而做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儿。
  
  顶多就是郑读更不择手段一些,为了碾压男主,故意抢夺男主的机缘。
  
  现在,又多了一个何甜甜。
  
  何甜甜:……切,我才不屑于去抢夺什么机缘。
  
  至于那条所谓的“成功之路”,何甜甜也有所安排。
  
  悄悄跟在郑读身后,见他又是在镇上唯一的国营饭店吃大餐,又是在街上东买西买,那模样简直不要太惬意。
  
  何甜甜觉得,不能让郑读“独乐乐”。
  
  她四下里找了一圈,还真发现了一个熟人。
  
  不是郑家村的,而是隔壁村的乡亲。
  
  两个村子比较小,共同组建了现在的生产大队。
  
  虽然不是同村,在一起上工,偶尔也会有接触。
  
  何甜甜便赶到那人近前,热情的打招呼:“许老哥,来镇上办事情啊!”
  
  何甜甜一边跟人寒暄,一边故意往国营饭店引。
  
  于是,那位许大哥就看到了在饭店里大快朵颐的郑读。
  
  何甜甜故意露出惊愕又失落的神情,拦着许大哥不让他跟郑读打招呼。
  
  “我家小弟身子骨弱,需要多补补!”
  
  何甜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,眼底的低落简直要溢出来。
  
  许大哥看到何甜甜这副模样,不禁有些同情——
  
  啧,这个郑老大还真会自欺欺人。
  
  明明是他家老娘偏心、家里小弟又好吃懒做,背着他偷偷跑到镇上解馋,他不说生气,居然还帮对方辩解。
  
  他是不是傻呀!
  
  “哎呀,时候不早了,我、我还要去县城,就不跟许大哥您说了!”
  
  何甜甜见目的达成,便没有耽搁,随口说了一句,就跟许大哥告辞。
  
  “你去县城?”
  
  许大哥好奇,便追问了一句。
  
  “……对!有点儿事!”
  
  何甜甜故意露出为难的模样,眼神躲闪的回了一句。
  
  咦?有问题!
  
  郑老大好好的,为什么去县城?
  
  他家在县城可没有亲戚!
  
  哦,对了,听说郑老四惹了祸,需要钱。
  
  难道郑老大要跑到县城去弄钱?
  
  可,郑老大就是个会点儿木匠活的庄稼汉,他能有什么办法?
  
  许大哥一肚子的疑惑。
  
  回到村子里,正好听到有人议论隔壁郑家村的新闻,便将自己在镇上遇到这对兄弟的事儿说了出来。
  
  简直不能再巧了,郑秀才刚好被村子里的人请来看病,见村头大树下众人讨论得热闹,一个没忍住,便说了出来。
  
  咳咳,郑秀才确实有职业道德,不会轻易把病人的隐私说出来。
  
  但他喜欢八卦。
  
  且郑渔也不是他的病人啊。
  
  听到许大哥跟村子里的人说“哎,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去县城干什么”的时候,郑秀才轻咳一声。
  
  “我知道!”
  
  不过区区三个字,却让大树下的一众村民都将目光齐齐对准了郑秀才。
  
  “他去干啥?哎呀,郑秀才,你赶紧说啊!”
  
  众人见郑秀才卖关子,赶忙叠声催促。
  
  郑秀才那颗急于分享八卦的心,瞬间得到了满足。
  
  他故作矜持的笑了笑,压低声音,吐出两个字:“卖血!”
  
  啥?
  
  众人全都被惊住了?
  
 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说卖儿卖女、卖血卖肉,但,更多的只是个夸张的修辞方法。
  
  没人会真的跑去卖血。
  
  因为在大家的传统观念里,血是非常宝贵的。
  
  若是缺了气血,整个人的身体都要垮掉。
  
  而似他们这样要靠力气下地挣工分的农民,身体更是一切的本钱。
  
  身体垮了,连口粮都混不上,一家人也就甭想好好过日子了。
  
  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,比如隔壁生产大队的一个老农民,家里的小儿子病了,需要钱做手术。
  
  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,只有一身的血肉,他打听到门路,便跑去了县医院。
  
  换了钱,整个人也仿佛丢掉了半条命。
  
  那虚弱的模样,好几天都不能下地干活,周围的人看了就觉得心酸。
  
  更有种莫名的恐惧。
  
  但,人家那是为了唯一的儿子,早就做好了以命换命的打算。
  
  附近的人听了,可怜的同时,都表示理解。
  
  但,郑家老大郑渔——
  
  不过是为了一个弟弟,而且也不是到了要命的关头,有必要这么拼命嘛?
  
  而且,众人刚才也听许大哥说,“啧,那个郑读还真是会享受,红烧肉,多贵啊,人家一个人就吃一盘儿!”
  
  一边是闯了祸,还跑去镇上大鱼大肉的不省心小弟;
  
  一边则是任劳任怨帮弟弟收拾烂摊子,不惜自己去卖血的绝世好大哥。
  
  众人心里的天平,没有任何意外的偏向了郑渔这一边。
  
  他们暗自托槽郑渔傻帽的同时,也隐隐有些羡慕郑读。
  
  人就是这样,做不到自我牺牲,却又渴望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牺牲的人!
  
  当然,羡慕只是一点点,更多的还是要唾弃——
  
  “这个郑老四,真是太不像话了!”
  
  “可不是,他自己惹了祸,却要让大哥来顶缸!”
  
  “……唉,郑老大没有辜负‘长兄如父’的盛名啊,老郑家有这么一个好儿子、好大哥,是郑家的福气!”
  
  就这样,在郑读全然不知的情况下,他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了。
  
  此消彼长,他的大哥“郑渔”,好大哥的形象坚定的伫立在众乡亲的心目中!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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